- 1、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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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的广阔天地里,每一所大学都是知识的灯塔,引领着无数学子探索未知的疆域。西南交通大学,这所位于天府之国心脏地带的百年学府,以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卓越的科研成果和前瞻的教育理念,吸引着来自五湖四海的求知者。今天,让我们聚焦于《西南交通大学招生简章》,一同揭开这所学府新学年的神秘面纱。
一、百年学府,传承创新西南交通大学,前身为1896年创办的山海关北洋铁路官学堂,是中国近代交通运输工程教育的发源地之一。历经一个多世纪的风雨兼程,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教育、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在这里,历史的沉淀与现代的活力交相辉映,共同塑造了一个既尊重传统又不失创新精神的学习环境。
二、专业设置,多元广泛西南交通大学招生简章中,详尽列出了涵盖理、工、文、法、经、管、教育、艺术等八大门类的六十余个本科专业,以及丰富多样的研究生项目。从土木工程、机械工程这些传统优势学科,到人工智能、大数据科学与技术等新兴领域,学校紧跟时代脉搏,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三、师资力量,雄厚强劲西南交大拥有一支由两院院士、国家级教学名师、长江学者等高层次人才领衔的教师队伍。他们以深厚的学术底蕴、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无私的奉献精神,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坚实的支撑。在这里,学生可以近距离接触到学术前沿,参与科研项目,甚至有机会与行业领袖直接对话,为未来的职业生涯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实践教学,特色鲜明秉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理念,西南交通大学注重实践教学环节。学校不仅建有设施先进的实验室和实训中心,还与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实习实训机会。通过参与各类创新竞赛、社会实践项目,学生能够在实践中锻炼能力,提升自我,为未来的职场竞争增加筹码。
五、校园文化,丰富多彩西南交通大学的校园生活,是一幅多彩多姿的画卷。从科技文化节到人文讲座,从体育赛事到艺术展览,学校为学生搭建了展示自我、交流思想、拓宽视野的平台。各类学生社团活跃于校园内外,不仅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更促进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和个性的发展。
回望过往,西南交通大学以其辉煌的成就见证了时代的变迁;展望未来,这所学府正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拥抱世界,引领创新。在《西南交通大学招生简章》的字里行间,我们不仅读到了一所大学的历史与现状,更感受到了它面向未来的无限可能。对于怀揣梦想、勇于探索的你来说,这里,或许就是你梦想启航的地方。
在这片充满希望的土地上,西南交通大学正以满腔的热情和不懈的努力,期待着每一位有志青年的加入。让我们携手并进,在这片知识的海洋中扬帆远航,共同书写属于我们的精彩篇章。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西南交通大学 希望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 西南交通大学 希望学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法规,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 西南交通大学 希望学院;国标代码:14262;学院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8号;南充校区: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于陛路。
第三条我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由 西南交通大学 举办的由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独立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与专科。
第四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凡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 西南交通大学 希望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 西南交通大学 希望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院招生的主要对象为:普通高考学生,实行全日制学习形式。
第六条学习年限:本科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他本科专业学制为四年;专科学制为三年。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招生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经四川省教育厅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院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九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按相关省份的规定,一般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科生按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科生按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的顺序依次投档。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录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第十一条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报考 西南交通大学 希望学院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在同档专业志愿内,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录到其它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我院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指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不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及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六条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第四章其它
第十八条学院按照经四川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的标准收取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学费退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束之后,将在 西南交通大学 希望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还可以通过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院官方网站:
电子邮箱:xwxyzs@163.com
联系电话:028-67935868、67935881、67932298、67932299(传真)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8号
第二十三条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28-67935801。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处具体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不收取任何与招生相关的额外费用。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